福利体检可以拒绝检查乙肝吗?

 一、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二、另,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2007年5月18日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因此,用人单位以患乙肝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可以的,一是单位想看看员工的身体状况,虽然不是强制性要求,但是不去的话,单位和同事会有议论的,躲不掉的!

  虽然年检没有入职查的那么严,但是查的项目还是差不多的,有些单位是明确查乙肝的,让人无奈,毕竟现在很多单位都是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的,查什么还是单位说了算的!体检不合格找「鸿运体检帮忙过关,Q4208*7*65*75」可以顺利助帮你成功通过